第4章

迟小爷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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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赵万钧在后院和沈惜言腻歪了一会儿,就去司令部了,香园今日有青鸢公子的戏,沈惜言本想去听,顺便与他聊聊天,但腰上实在不舒服的紧,就回屋歇着去了。

    傍晚赵万钧回来的时候,沈惜言才刚醒,赵万钧回房准备沐浴。

    九爷在屏风前脱,沈惜言就缩在被子里只露出一双眼睛看。

    赵万钧是童兵出身,小小年纪就被赵司令扔进军校和战场磨练,过去的十多年扛枪扛炮就是家常便饭,结实的肌肉遍布大大小小的伤痕,还有两处落在致命部位,但在这些疤中,唯有左肩胛骨上的那一处极为不同寻常。

    赵万钧解皮带的时候,像长了后眼睛一样道:“你要再这样盯着我,可别怪我兽性大发了啊。”

    赵万钧是唬沈惜言的,沈惜言都下不来床了,他就是再憋不住,也不可能这个时候去干什么,只是沈惜言那道灼热的目光黏在他身上,跟小猫爪挠人似的,让他实在有些难耐。

    “万钧,你肩胛上的伤是怎么来的?”沈惜言从第一回看到就想问了,那一个一个圆形的疤明显就是烫伤。

    赵万钧解裤扣的手顿了一下,坦诚道:“烟头烫的。”

    “烟头烫的?”沈惜言一骨碌坐起,动作太大牵动身后的痛处,一咬牙,忍下了。

    “嗯,我八九岁那会儿在戏班子讨过生活,有回杂耍让富商看上了,带回去做家仆,被富家小孩儿们当狗使唤,给我脖子上栓根绳,骑在我身上遛狗,我每歇一口气,他们就用香在我肩胛骨上烫一下,这些疤就这么留下了。”

    赵万钧言语平淡,好似在语旁人之事,沈惜言却一把攥紧了被褥,他只知道赵万钧是孤身到的北平,但他怎么也想不到,人前威风八面人后霸道无赖的九爷,竟然受过那般折辱。

    他头一回隐隐发觉,原来面前这个手腕通天的男人,偶尔也是要人疼的。

    他想起那日因为玫瑰花指桑骂槐说九爷是狗,只觉得自己千不该万不该,却又支支吾吾说不出一句道歉的话。

    看着沈惜言两弯秀气的小眉头搅在一起的模样,赵万钧立马上前把人搂进怀里,大手抚上沈惜言后颈柔声问:“怎么了这是?”

    沈惜言环住他的脖子,仰头和他鼻尖碰鼻尖,闷声道:“那得多疼啊?”

    “疼倒还好,就是心里甭提多憋屈,那时候年纪小,总想着有朝一日要把他们统统踩在脚下。”

    赵万钧说这话的时候,语气没什么太大的起伏,却透着一股狠劲。

    “对,踩死那些恶人才好!你现在可是顶顶大的大人物了。”

    沈惜言义愤填膺地说着,嘴唇蹭着蹭着就贴上了九爷的薄唇,九爷一手捏起沈惜言的下巴,加深了这个吻。

    沈惜言如待哺的小鹌鹑微微张着嘴,九爷撬开那软唇白牙,拨花瓣似地探到深处,唇齿交缠间像抵着两团棉花舔花蜜一样。玫瑰花香被烟草味狠狠地侵占冲撞,交融成空气中弥漫的暧昧,勾得人心痒难耐。

    两人忘我地亲着,连沈惜言身上绸缎织的单衣都滑落了,露出白皙瘦削的肩头,与九爷紧紧相贴,不出一会儿就被亲得气喘吁吁了,借着动情未尽,九爷宝贝似地轻碰着他从粉色变得红润丰盈的唇。

    沈惜言修长的指尖抚上九爷肩背的烫伤,一下一下,恨不能替九爷抹去。

    赵万钧无奈道:“心肝儿听话,快别摸了,你瞧这儿都精神成什么了。”

    沈惜言脸一红:“你个流氓,我摸的是背。”

    赵万钧苦笑:“得亏你摸的是背。”

    沈惜言是少爷脾气,不听支使,一直搂着九爷不撒手,九爷也只能光着上半身由着他。

    只是这小家伙的手总是不安分,可苦了九爷了。

    过了好一会儿,沈惜言小声道:“你想做什么便做吧,我不要紧的。”

    赵万钧捧着沈惜言的脸响亮地亲了一口,笑道:“我要是来真的,你只怕要掉眼泪。”

    沈惜言不服气道:“你我都是男的,你被人烫成这样都没哭,我有什么好哭的?”

    赵万钧的定力是打小磨练出来的,虽说在沈惜言面前总会减半,但关键时刻还是不会含糊。

    “这能是一回事吗?再说了,我哪儿能让你受苦?”赵万钧抚上沈惜言的脸,突然沉声道,“这世间的苦,我能受,你不能。”

    赵万钧的光鲜都是从黑暗惨痛的逆境中杀出来的,和沈惜言的显赫出身可谓是天差地别,自然包括二人对“苦”的认知。

    这两人也本该是天南海北,八竿子打不着的。

    沈惜言祖上在江南一带做船运生意,父亲在秦淮河畔开了一家豪华大酒楼,是政要商贾们来去的好去处。

    他从小就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金贵少爷,虽说母亲生他的时候因难产去了,但还有奶奶疼爱,以及花不完的钱,父亲虽与他不甚亲厚,却也从未给他施加过任何身为沈家独子的压力,除了在他十五岁的时候坚决送他去国外上学。

    在国外上学期间,他不愁吃穿,不识人间疾苦,出手阔绰,与伴读刘涯一块儿结识了许多有趣的华人朋友和外国朋友,学识没有大的精进,洋思想倒是吸收得透彻。

    那段时间除了家人,他还一直惦记着两个人,一位是他儿时在金陵学堂里最为爱戴的老师,另一位则是他的少时好友严书桥,恰好这两人都好艺术。

    美利坚没什么适合买给他们做纪念品的东西,于是他回国之前还与意大利同学结伴,不远万里游了趟翡冷翠,辗转了两幅价值不菲的油画。

    反正他爸也不催他回家去,他便让伴读的刘涯先回家去报平安,自己则优哉游哉地坐轮船去了武昌,把其中一幅油画送给老师。

    老师六年前举家搬到武昌,在国立大学做学者,从此再也没回过金陵,没探过故人,此时陡然见到家乡人,自然欢喜的不得了,再加上他本就是老师最喜爱的学生,便被老师挽留在家中多呆了些时日。老师不舍得放他走,硬是邀他登完黄鹤楼,再嘱咐他带上师母腌制的武昌鱼,才放他坐火车去往北平。

    旅程极长,沈惜言在火车上无聊,随手要了一份报,是上月的北平报纸,头版赫然一张大照片。

    骏马上,身着披风的高大男人眉眼深邃,挺鼻薄唇,威风凛凛,气场非凡,脸生得极为俊朗,目光如星芒划过刀锋,又好似铮铮有声,他身后还跟了一群骑马的洋人。

    粗看整个版面都在讲这个人,不过他对官场上的人物不感兴趣,匆匆扫了眼便随意地翻了过去。

    往后了几页,他看到一则关于北平前门火车站抢劫案的新闻。

    人在刚下火车的时候往往是舟车劳顿最为倦怠的时候,有个抢劫团伙分散在月台守着,专抢刚下车且独身的有钱人,一个人抢,其余人掩护其脱逃。这案子一直办得拖拖拉拉,直到前些日子一名大不列颠来的高官被抢,才终于引起高度重视。

    不至于这么倒霉吧?沈惜言心想,却还是把手腕的瑞士金表摘下放进口袋,他又往后翻了翻日报,然后迷迷糊糊睡着了,等醒来的时候,火车已经到站。

    沈惜言筋骨酥软地拎着行李和箱子下火车,灰格子背带裤和白衬衫的摩登搭配,再加上一头微卷的发和一张斯文白净的脸,引来不少人偷偷看他,尤其是那些姑娘小姐们。

    他站在月台上伸了个懒腰,突然被人猛撞了一下,手上的箱子瞬间就被蛮力夺走了。

    他脑袋空白片刻,然后拔足狂奔,边追边喊:“站住!有人抢劫啊!”

    那箱子里别的东西丢了也罢,唯有奶奶给他的珍珠翡翠项链是传世宝,是当年从他故去的母亲脖子上摘下来,要留给她孙媳妇儿的。奶奶本就常年抱恙又年事已高,若是知道项链没了,指不定会出什么大问题。

    沈惜言娇生惯养长大的,原本体力不好,但为了奶奶的项链爆发出巨大的力量,竟沿着月台很快追上了劫匪,那劫匪也不是吃素的,被沈惜言抓住衣摆后直接一个旋身脱下短褂。

    后方的火车冒着蒸汽正哐切哐切缓缓开动了起来,沈惜言惊叫着被劫匪用力一推,脚下站立不稳,眼看就要栽下月台。

    在这千钧一发之际,他感觉自己的腰被人一把捞住,然后被带入了一个结实的怀抱。

    “别怕。”

    他猛一回头,正对上身后之人坚毅的下巴,他抬眼一瞧,是个高大的年轻男人,模样有些眼熟。

    男人眼神一凛,搂着他往前疾走两步,从腰间拔出手枪,只听得“砰”的一声巨响。

    “啊!”这是沈惜言第一次见有人在他面前开枪,他耳朵嗡嗡一片,直接吓傻了,本就跑得脱力的身子一下瘫软在男人有力的手臂上。

    火车站人多,那劫匪又有人掩护,第一枪没打中,很快引起了巨大的骚动。男人面色沉着,十分镇定地找准时机又开了一枪,那么远的距离,丝毫没有犹豫。

    鲜血喷出来的瞬间,男人迅速搂着沈惜言旋过身去,让他背对那惨烈的现场。

    逃跑未遂的劫匪腿部中弹,整个扑倒在地上,被一拥而上的保卫员按住,箱子也甩出去好几米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