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共进晚餐

顾嘉琪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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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南宫府,入夜时分。

    莫黎带着金依娆来到饭厅时,南宫一家已经坐在桌边等候了,见莫黎进来,南宫家主母,即南宫璿的母亲,林瑶便已经起身,“朝朝来啦!”忙去拉莫黎的手。莫黎换回了姑娘的服装,又穿了一身翠绿色,很是灵动可爱。忙笑着回应道:“一年多不见伯母,伯母依然这般好看,可想死朝朝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孩子,就是嘴甜,来,坐下。”林瑶拉着莫黎的手,让她坐在旁边,也没忘记身后的金依娆,“樱草,照顾好这位小姐。”旁边一位丫鬟应了声,引着金依娆在莫黎旁边坐下,另外一边是路遥,见金依娆坐下还扬起了一个大大的微笑。金依娆面上不显,心里却嫉妒得发狂,这个女孩是什么什么?竟得南宫夫人如此看重?

    “夫人,人都到齐了,还不开饭?”南宫无极看不惯林瑶拉着莫黎亲切的劲,撇了撇嘴,装作不高兴的样子,“就知道拉着朝朝,朝朝都饿了。”

    “要你多嘴,我不知道吗?”林瑶看了一眼自己丈夫,她哪里不知道,他这是赤裸裸的嫉妒,不就拉着朝朝多说了两句吗?至于这么吃醋?“朝朝赶了那么久的路,肯定辛苦了,待会多吃点!翠和,上菜。”

    莫黎看着鱼贯而入端着菜的侍女,眼睛不住的往上瞄,可是林瑶拉着她的手,颇有一番想要畅谈的架势,莫黎无助的看向了南宫璿,南宫璿装作不知,把头撇开去,莫黎只好看向南宫无极,南宫无极接收到莫黎的眼神,心下了然,伸手去拉林瑶,“夫人啊,你让朝朝好好吃顿饭,有什么话不能饭吃完了再说?”

    林瑶看了自己丈夫一眼,“你以为我不知道吗?你就想朝朝陪你喝酒,待会朝朝喝醉了,还怎么跟我聊天?”

    “你胡说,我哪有,我明明是想让朝朝好好吃饭。”

    “好啦,伯父伯母不要吵啦。”莫黎眼见着俩夫妻又有朝吵架发展的趋势,连忙一人夹了一个鸡腿到两人碗里,“给朝朝一个面子,伯父,今晚朝朝不想喝酒,改天再陪您畅饮,伯母,今晚朝朝先好好休息,明天亲自上门跟伯母好好说会话,我们呢,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吃饭!”

    南宫无极跟林瑶这才消停下来,南宫无极突然想起一事,指着桌上的肉菜道:“朝朝你可要多吃点,这是我前天打的野味,知道你要来,可给你留着呐。”

    “谢谢伯父,我会的,您也吃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这个这个,”林瑶指着桌上的鱼,“你不是喜欢吃伯母做的鱼吗?这是我让人买的野鱼,养了两条,专门等你来了做给你吃,快尝尝。”说着给莫黎夹了一块在碗里,“谢谢伯母,很好吃。”莫黎尝了一口,“你们也吃。”

    似乎是被莫黎三人之间的“其乐融融”酸到了,其他人怎么吃都觉得晚饭食之无味,只有路遥那个二傻子一无所知的大口吃肉,大口刨饭,还不时感叹,真好吃真好吃,不禁让人怀疑,真的有那么好吃吗?金依娆试了一下眼前的菜,的确是野味,也很好吃,可是也没有路遥表现得那么夸张吧。

    南宫无极注意到这个与众不同的人,看向南宫璿,“这个小哥看来很喜欢今晚的饭菜啊,璿儿,你不介绍一下是谁吗?”南宫璿正准备开口,路遥就已经回答道:“南宫大侠,我叫路遥,您家的饭菜实在太好吃了。”说完又扒了两口饭。莫黎看见路遥的速度,不由咋舌,默默的加快了夹菜的速度。

    “你师从何人?”

    “晚辈师从路逍然。”

    “路逍然?你说的是轻功天下第一的水上漂路逍然?”

    “南宫大侠认识师父?”饿死鬼路遥终于停下了扒饭的手,吞下最后一口饭,看向南宫无极,眼里竟然生出了期盼的神色。

    “谈不上认识,有过一面之缘。你师父怎么没跟你你一起?”南宫无极停下筷子,让人给路遥倒了一杯酒,路遥接过,一口喝下,爽的“啊”的一声,“我师父一年多前去了南州,说是几个月就回来,可是我等了很久他都没回来,我一个人在家差点饿死,只好出来混江湖了。也不知道他到底去哪了,连个信也没有。”路遥原本期盼的脸上显出灰败,“不知道他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。”

    “路前辈一直以来行侠仗义,在江湖颇有威望,相信不会有人暗害于他的。”南宫璿适时开口,“你不是说想拜会我爹吗?现在我爹就在这里。”

    “瞧我,对不住啊,我见到这么多好吃的,一时没忍住,”路遥招呼丫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,“南宫大侠,我其实是来找你的,我听师父讲您是江湖最有义气武功又顶厉害的人,今日得见,先干为敬!”说完,又是一口喝完了杯子里的酒。

    南宫无极看了看南宫璿,收到他肯定的眼神,才打除了那一点点疑惑,“路前辈谬赞了,路前辈闯荡江湖时,我还只是个毛头小子呢。”

    “嗨呀,南宫大侠您别谦虚,你看我,不也是个毛头小子嘛。”路遥接连喝了三杯酒,酒色上了脸,两边脸颊红彤彤的,舌头都开始打结,“我今晚能见到您,还要谢谢南宫公子,要不是他高抬贵手,我怕是还在吃牢饭呢?哪能跟您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。”

    “这?又是怎么回事?”南宫无极将疑惑的目光投向南宫璿,莫黎差不多把桌子上的菜都尝了一遍,肚子已经八分饱了,也就停下了筷子,“是这样的,他为了要参加武林大会,四处筹钱,恰好碰到了我们,师兄听说他对伯父你怀有无比崇高的敬仰之情,就说能带他见您,就把他哄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,你这丫头,一年多不见,竟然学会调侃你伯父了。”南宫无极听见这一番话,越看路遥越顺眼,想不到自己能在年轻人心中有这么高的崇拜啊,看来自己还是宝刀未来嘛。南宫无极心里美滋滋的想着,面上就对路遥更好了一些,止不住的给他夹菜,路遥头已经有些晕了,一个劲的说谢谢您,也没能阻止南宫无极的热情洋溢,还是林瑶看不过去,拉住了还要继续给路遥夹菜的手,“好了老爷,别给这孩子夹菜了,晚上吃多了积食,不好消化,明天我再吩咐厨房做就是,一时之间吃不够的。”南宫无极这才停下了夹菜的手,路遥的碗堆得像一座小山,旁边的金依娆就显得特别没有存在感。她狠狠的捏紧了筷子,倏然又放开了去,要了一杯酒,站起身道:“二公子,我敬你一杯,感谢你碧月城救我一命。”说罢,也不待南宫璿回话,一口饮尽。

    南宫璿只好站起来,也干了一杯,“拔刀相助乃是武林义气,换做谁都会帮小姐一把的,小姐不必在意。”林瑶终于注意到了金依娆,她换下了黑色衣服,穿着一件清透的紫纱衣,化了淡妆,原本就是个美人,在灯火辉映下,越发美丽动人。南宫无极眯了眯眼,这就是那个金家孤女金依娆?

    “你是?”林瑶迟疑的开口,“你说璿儿救了你?”

    “回南宫夫人的话,我是金家遗孤金依娆,在碧月城,是二公子出手相助,小女子才得以逃脱官府恶爪。”

    “官府恶爪?”林瑶疑惑的问,“官府为何要追杀你?”

    金依娆正准备开口,南宫璿抢先一步给林瑶夹了一道菜,“娘,吃饭呢,问这些做什么,这些事有我跟大哥,还有爹呢,您别操心。”

    “要你打岔,我跟金小姐说话,你岔开干什么?”林瑶嘴上责怪,手上却夹起南宫璿的菜,细细吃了起来,金依娆也识趣,画风一转,“二公子说的是,万事都有二公子们在呢,南宫夫人只管每天无忧无虑的,漂漂亮亮的就是了。是我多嘴了,我不该拿这些事在饭桌上说,小女子自罚一杯。”说完又是一杯酒下肚,还脸不红心不跳的。南宫无极难得的看了金依娆一眼,这酒可是濮阳有名的醉南春,酒劲特足,路遥一个男子,三杯下肚尚且上了头,金依娆能两杯下肚面不改色,倒是让南宫无极这个钟爱喝酒的人多看了一眼,就连南宫瑜,也难得的抬起头望向这个酒量过人的女子。

    “金姐姐误会了,二师兄是希望金姐姐放宽心,既然你的事让我们遇见了,我们断断没有不管的道理,现在最要紧的是追查出真相,我们出城时还遇见了排查,金姐姐这件事,越少人知道,越安全。”莫黎又转向旁边,“伯母,二师兄不让您问,也是为您好,我听说你前段时间染了风寒,这次我给您带了我在山上找到的百年老参,您好好补补身体,才让我们放心啊。”

    “还是朝朝乖,知道心疼我。”林瑶放下筷子,拉着莫黎的手,亲热得不得了。

    “妹妹说的是,正是这个道理,是我着急了。多谢夫人和南宫盟主的款待,小女不胜感激。”金依娆俯身行了一礼,勉强拉回一点人们的视线,“你放心,金家的事情,我南宫家定会给你一个交代。这些日子,你就安心住在这里,待武林大会召开,我定给你金家一个真相。”南宫无极放下筷子,接过侍女递过来的帕子,擦了擦嘴,“你们慢慢吃,朝朝,替伯父好好招待金小姐,我还有事,先走了。”说罢,摆了摆手,让欲起身相送的众人坐下,路遥还迷迷糊糊的趴在桌上,仿若无人,也不知道周遭发生了什么。

    金依娆只觉得心里嫉妒得快要发狂,这个叫“朝朝”的女孩,到底是谁?什么叫“替伯父好好招待金小姐”?她不是二公子的小师妹吗?怎么感觉像是南宫家的主人一般?

    林瑶拉着莫黎的手,恋恋不舍,“朝朝,你今晚好好休息,明天伯母陪你出去逛街,最近濮阳城新开了一家店铺,卖的首饰衣服可好看了。”

    “好的,伯母。朝朝最喜欢你了。”莫黎微微一笑,“伯母,我送您回房歇息吧,顺便跟您散散步,消消食。”

    “好呀,还是朝朝最贴心,我要是有个你这样的女儿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莫黎扶起林瑶,向众人行了一礼,与林瑶一起,离开了饭厅,南宫璿见众人散得差不多了,一边吩咐人将路遥领回自己院子,一边吩咐人照顾金依娆,一场晚宴,至此散场。